役男當兵GPS

徵集入營調查表回覆

  • 填表須知
  • 一、填表對象限設籍臺北市83年次含以後出生之常備役體位役男。

  • 二、您所填答資料,將作為我們辦理徵兵處理之參考。特別提醒您,若您已接獲徵集令,填寫本表單後,並不代表您已辦理「在學緩徵」或「延期入營」,若您有上述申請需求,仍請依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區公所兵役課辦理(請點閱聯絡資訊)

  • 三、110年應屆畢業須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,可依個人需求,於期限內申請「優先入營」「延緩入營」

  • (一)申請方式:

  • 有意願之役男,請務必於申請期限內登入內政部役政署網站(https://www.nca.gov.tw 首頁/主題單元/「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」)完成申請「優先入營」「延緩入營」程序。(★注意:在本系統填覆表單後,並不代表已完成「優先入營」「延緩入營」申請)

  • (二)申請優先入營:

  • 1.申請對象:110年6月可畢業之83年次(含)以後出生之常備役體位役男。

  • 2.申請期限:預定自110年5月17日上午10時起至110年6月15日下午5時止。

  • 3.完成網路申請並取得申請序號,無須繳交畢業證明文件,由戶籍地區公所審核後,核予優先入營。

  • (三)申請延緩入營:

  • 1.申請對象:83年次(含)以後出生之常備役體位役男,有短期生涯規劃因素。

  • 2.申請期限:預定自110年7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10年12月30日下午5時止。

  • 四、戶籍地區公所依「徵兵規則」辦理本市110年應屆畢業役男徵集入營作業,其徵集對象依序為「申請優先入營」役男,其次「未申請優先入營」役男,最後徵集「申請延緩入營」役男(因延畢或繼續升學之在學緩徵者,俟畢業或修業離校後再行徵集) 。

  • 五、110年各軍種入營日期以國防部公布為準(請點閱預告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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